根据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康复、精神治疗、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衡医保通〔2026〕12 号)文件要求,我院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康复、精神治疗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美容整形类价格项目已报送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备案,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如有疑问请致电0734-8899867。
医疗保险部
2026年7月7日
附件1: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整形美容医疗服务价格备案汇总表.pdf
附件2:
衡医保通〔2026〕12号关于规范整合康复、精神治疗、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