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和湖南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
(六)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各二级招生单位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七)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在复试过程中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要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加强对贫困地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3.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4.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面试小组。
职责: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及专业:


四、复试基本条件
1.我院所有专业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分数基本线。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一志愿考生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调剂考生复试形式由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
2.考生初试成绩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含调剂)分数线:总分>300分的,总分比国家A类考生控制线降20分;总分≤300的,总分降15分;单科比国家A类考生控制线降5分。
4.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5.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在开学报到时提供二甲医院的体检报告到各二级招生单位。
6.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批次考生复试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在复试前公布在学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规则
1.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并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研招网调剂系统
学校接收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调剂申请。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超过12小时后,学院可根据考生报名及缺额情况适时关闭系统。报考学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学院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及调剂要求。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
2.符合学校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院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请按要求及时缴纳复试费,自接收我院复试通知起24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调剂复试完成后,学院将在官网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无误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审核通过后,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三)调剂专业类别与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学校接收部分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分数线与学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相同。具体招收专业以学院发布的为准。
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六、复试时间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组织实施。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完成后,再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1.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29日-4月3日,一志愿复试录取完毕后,再组织调剂复试。具体安排如下表: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月8日开通,学校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8日-4月24日,学院将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调剂批次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七、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指定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复印件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成人高考专升本在读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拟录取前需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1,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8.报考非全日制及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原件。
9.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心理健康测试
(1)学校心理健康测试:考生复试前(以学院复试通知要求为准)考生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如下:

2026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二维码
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流程:
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默认密码是123456。
第二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
第三步:点击【测试】参与测评。
第四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2)学院心理健康测试: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参与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
(三)体检
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前三个月内均可)上交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
第1步:用微信“扫一扫”,扫描“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
第2步:选择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
第3步:请各位考生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选择报考学院和专业信息;
第4步:点击“缴费”,选择支付的卡号,点击“支付”,按提示输入密码即可。(仅支持建行卡支付,可由他人代为缴费。研究生复试缴费不受理其他的缴费形式。)

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
考生缴费凭证提交各二级招生单位存档。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复试考生的缴费情况,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八、复试内容与成绩
复试内容要求:复试的形式有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进行考察,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为100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和表达礼仪等。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一志愿考生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
(1)学院在完成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后,接受未录取考生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调整复试的研究方向及缺额指标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符合以下条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本院其他有缺额的研究方向调整复试:
第一批复试成绩合格(复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一志愿上线考生;
未被报考研究方向专业录取、自愿申请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
按要求提交《院内研究方向调整申请表》。
(2)参加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的考生仅须参加调整后研究方向的专业综合面试,流程同前。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不再重复考核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以第一轮考试成绩为准。复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同前,依然按比例计算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专业综合面试的总成绩。
(3)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时间安排:
院内研究方向调整考生复试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日
院内研究方向调整方案公布、报名征集、名单审核确定等工作,时间:2026年4月1日12:00-4月2日12:00,地点:南华附二医院(新院)行政办公楼9楼906室
面试时间:2026年4月3日下午14:00-18:00
面试地点:南华附二医院(新院)行政办公楼15楼
(考试步骤:考生下午13:30到达15楼候考室,抽取考试编号,按编号顺序到14楼参加相应专业面试)
九、拟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一)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初试成绩 =初试总分/a,a为5
复试成绩为专业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成绩之和。各部分占比为:20%,30%,50%。
复试成绩 =专业笔试成绩*20%+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a为5。
(二)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院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四)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在二级招生单位拟录取公示开始一周内向学校提交。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二级招生单位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6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六)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等信息;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七)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做相应调整。
十、日程安排
3月27日-4月3日,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整理数据并上报;
4月8日-24日,组织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并上报数据;
4月24日前,完成所有复试录取工作;
5月下旬,将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
6月中下旬,学校研招办发出录取通知书;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学校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复试日程安排。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的复试工作由监察处和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校督查小组进行全面监督。
(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学院官网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四)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组责成有关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五)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899355,0734-8899766;电子邮箱:fueryjsfs@163.com。
十二、复核复审
我院建立复核复审机制,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三、特别说明
(一)学校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及各二级招生单位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对二级招生单位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二)我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按要求登录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招办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生需提交《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我校2026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七)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要求,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
(八)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2026年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执行。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院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联系电话: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734-8899766
学院监察室0734-8899355
学校研招办0734-8282310
附件:
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一志愿).pdf
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2026年3月28日

